阿含經隨身剪輯~六、業報(隨人所作業,則受其報)~文/BY莊春江 編著
六、業報
業報的觀念,是佛教出現前,印度固有的傳統思想。這是通俗上,勸人為
善的常用手段。然而,如果一直停留在以業報威脅為動力的修行裡,那麼
,對佛法真髓的把握,恐怕是會有所不足的吧!
人的行為,表現在外,影響別人的同時,也經由別人的反應,反射回自己
的內心,或深或淺地留在自己的記憶之中。不論是因影響別人,而受到別
人的回報,還是留在記憶中,等待機會(因),準備隨時順著自己的貪、
瞋、癡、我見執著(緣),左右著自己,最後,受影響的(果報),都是
自己,這就是所謂的業報了。
簡單來說,業報,就是自己的行為,對自己的影響。
從因緣法則的觀點,傳統業報的說法,是合理而可接受的。然而,佛陀也
從因緣法的理則裡,更深入地指出「有業報,而無作者」的獨特觀念,表
達了別於傳統的佛教業報觀。
47.隨人所作業,則受其報。
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壽命甚短,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
苦果地獄之報,猶如有人以一兩鹽投少水中,能令少水鹹叵飲。
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壽命極長,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
之報,猶如有人以一兩鹽投恆水中,不能令恆水鹹叵飲。
(中‧一一)(鹽喻經)
※隨著人們的所作所為(業),而受相對應的報應,這就是一般所熟悉的業
報觀念了。然而,業報也不是就那麼的固定不變,是隨著往後的因緣條件
,而變化的。能左右業報的因緣條件,就是自己的修行–包括行為、心
靈、智慧的修行(修身,修戒,修心,修慧),以及是否有足夠的修行時
間(壽命)了。如果時間不夠充裕,來不及淨化、轉變自己的習性,那麼
,就像一杯水中,溶了一兩鹽,結果,這杯水必然會鹹得喝不下口一樣,
苦果,會來得又急又重。
修行,就是在淨化自己已有的壞習性,同時,也在開發更多的好習性。
好習性多了,那麼,相對地,就能淡化壞習性的影響力了。
48.若有故(意)作業,必受其報:或現世受,或後世受。若不故(意)作業
,此不必受報。
身故作三業:殺生、不與取、邪淫。
口業四:妄言、兩舌、[麤]言、綺語。
意業四:貪伺、嫉恚、邪見。
自不作惡業,惡業何由生?是以男女在家、出家,常當勤修慈、悲、喜、
捨心解脫。(中‧一五)(思經)
※「故意作業,必受其報」。來自身(行為)、口(語言)、意(心念)所
造的三種業中,以意業的影響,最為深遠。因為,故意作業,經過了內心
的反覆思量,必然很清楚地印入自己的記憶中,對自己習性的長養,比較
深刻的緣故。所以,經中所列舉的,包括身、口、意的十惡業中,當以貪
、瞋(嫉恚),以及錯誤的觀念(邪見;癡的一類),影響會最深遠。
49.雖為極惡原,悔過漸復薄;是時於世間,根本皆消滅。
莫為父母、妻子、沙門、婆羅門施行於惡,習其惡行。(增‧四七一)
※波斯匿王為了爭奪王位,殺了很多同父異母的兄弟(庶母百子),使得他
後來心中感到很不安,而來向佛陀懺悔,佛陀因此為他說這段經。
為惡,不管理由有多麼地堂皇,也不管是不是為了自己,受苦報的,終究
還是自己。這是因為惡行,會造成內心的不安,也長養了自己為惡的習性
啊。
發自內心真誠的悔過,能激發出遠離過錯的決心與毅力。所以,經文會說
,悔過可以使惡業的影響力,隨著時間的增長,而漸漸地轉薄,甚至於完
全消失了。
50.云何為第一義空經?
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
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滅盡,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
除俗數法。
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除俗數法。
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無明緣行,行緣識,廣說乃
至純大苦聚集起。
又復: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如是廣說
乃至純大苦聚滅。(雜‧三一三)(第一義空經)
※看到了一樣東西時,是因為有正常的眼球、視覺神經;有合適的光線、距
離、注意力;以及有足夠大的東西……等等條件的充分配合,才完成的,
並不是有一個主掌「看」的東西來了。東西離開視線了,則是這許多條件
的任何一個不再存在了,而不是那個主掌「看」的東西離去了。
像這樣,「看」這件事,因為實在是有很多因緣條件,同時聚集,共同組
合,才完成的,所以,只適合說,有「看」這樣的現象存在,但找不到創
造這個現象的主宰者。
同樣地,只有從這個五蘊(這輩子),到另一個五蘊(下輩子),不斷地
展現著業報的現象,而沒有一個在製造業報,或者承受業報的核心。
然而,人們因為不瞭解這樣的事實,無法接受只有生生滅滅的業報,而沒
有造業者–業報的「不實而生」,所以,就常常為業報所折磨了。
經中所說的俗數法,就是緣起法,也是指一次次(數)反覆生死、憂苦的
生命緣起現象。
而從生命緣起的逆轉(還滅)來說,就是生死、憂苦的止息;也是經中所
說的「第一義空」了,請參考本《剪輯》第十二單元。
受業報的苦、樂,還是對執取我見、貪愛的染著凡夫說的吧!
51.若色無我,受、想、行、識無我,作無我業,於未來世,誰當受報?
世尊:色無常,是苦,是變易法,彼一切非我、非我所。如是見者,是為
正見,受、想、行、識亦復如是。(雜‧一○四)
※佛陀在解答有關五蘊的種種問題時,談到在我們的五蘊中,不會有一個「
我」這樣不變的核心存在。這時,在大眾中,有人心想:假如五蘊中,沒
有一個不變的核心,是我的主體,那麼,下一輩子,又會是誰在承受業報
呢?
佛陀知道有人起了這樣的念頭,於是,又再一次地解說五蘊是無常的,是
苦的,是不斷變化著的道理,然後歸結到,五蘊中,不會有一個不變的核
心「我」,當然,也不會有什麼東西,是屬於這個核心「我」的,這就是
「正見」了。
佛陀的解答,沒有直接說誰在受業報,表面上看來,好像是答非所問。其
實,佛陀是直接從問題的根本錯誤處–我見,來著手糾正的。也就是說
,問題本身,就是一個事實上不存在的錯誤,所以,是沒有辦法,直接作
正面回答,說是誰(或不是誰)在受業報的。
52.尊者舍利弗言:世尊說苦樂從緣起生故,苦樂自作者,他作、自他作、非
自非他無因作說者,彼亦從緣起生。
若言不從緣生者;不從觸生者,無有是處。(雜‧三四二)
※業報的展現–苦、樂,必然不會是自己發生的(自作),也不會是來自
於不相關的第三者(他作),或者是無緣無故發生的(無因作)。如果說
不由因緣產生,不從觸(認知)產生,那麼,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
